项目介绍
美国投资移民eb-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简称“eb-5”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,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,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-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“区域中心”移民方案 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“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的规定放宽为“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。使eb-5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,申请核准时间最短、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。
申请条件
申请人具体需满足下述条件:
●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,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。
●申请人须投资80万美金于tea(target employment area目标就业区域);或105万美金至非tea区域;
●向移民局证明投资款的合法来源;
●无犯罪记录;
●无传染性疾病。
申请流程
文件准备:准备全套申请文件,律师审核
投资冻结:投资款入监管银行进行冻结
递交申请:向美移 民局递交全套申请文件
收到档案号:收到美国移民局的档案编号
核准申批:获移民局核准
nvc签证审理:档案转至国家签证中心nvc
面试&核发签证:根据nvc面试通知到美国广州领事馆面谈
获临时绿卡:移民签证有效期内全家登陆美国,获取美国有条件绿卡
获永久绿卡:两年临时绿卡到期前3个月,也就是第21个月,提交i-829申请,核发全家永久绿卡
返还投资款:投资期满且i-829获批,投资款返还给申请人
项目优势
成功案例
留美留学生,本科毕业已获得opt。父母果断为其选择新的eb-5项目。律师为其递交i-526的同时,递交工卡(ead)和回美证(advanced parole document)。仅用了两三个月,工卡和回美证批函就到手了。“双递交,再也不用担心opt结束后,h1b抽不到签啦!